“中药学院各专业教学团队,要紧盯国家《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23】3号)文件精神的核心要义,努力在‘做强中药’的工作中下好先手棋。”这是校务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委员会副主任金辉在列席中药学院2023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论证会上对学院全体教职工提出的期望与勉励。
为扎实做好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顶层设计,努力推动学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近日,中药学院特邀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医药系主任张海丰、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叶峰、宁波明贝中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药质量检验中心主任陆元勋、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人事经理李哲、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认证办经理侯付景等业内专家共同对我院2023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开展专家现场论证会。
会上,中药制药、中药学和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三位专业负责人分别向与会专家详细介绍了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情况,以及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设想。与会专家一致表示:中药学院三个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准确,设计的专业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与培养要求、培养目标定位一致,实践性教学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培养方案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随后,各位专家纷纷结合新时期国家对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宏观要求以及国内中药生产加工、质量检测、种子种源开发保护、中药材生产工艺传承与创新等核心问题,结合三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专业基础方向和核心课程、学时设置的合理性以及学科特色是否突出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校务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委员会副主任金辉对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并对下一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学校总体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突出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体现“厚药德、明药规、强药技、懂智造、接国际”人才培养特色;二是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职业教育特征,彰显校企深度融合,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努力为地方培养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三是课程设置和学生评价上要充分体现中药学院专业特色,做好学分替换、学分赋能,全面实现学生最优发展、和谐发展和个性发展。
校教务处(招生办)副处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夏晓静、教务处金铭、中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教学主管、各专业负责人与专业建设团队成员一同参加论证会。会议由学院教学副院长陈宏降主持。(罗益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