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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发展对象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拟将列为发展对象的虞苗苗等18名同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属党总支反映,也可直接向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和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3.公示时间:2020511--51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中药学院党总支:学院楼B301 电话:13626822010

电子信箱:93875873@qq.com

 

 

             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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