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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药学院2020级新生(包括W20中药学)辅导员助理学期总结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

为全面提高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准确评价过去一学期各辅导员助理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助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根据《中药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对学院2020级新生(包括W20中药学)辅导员助理开展学期考核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药学院2020级新生(包括W20中药学)辅导员助理

二、考核期限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本学期辅导员助理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有序”进行,经学院研究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谢

副组长:林世杰

员:朱春梅 胡迪斐 张创 周亚红 晏程程 侯楠楠

四、考核内容及比例

1.辅导员助理个人总结自评(10%

参加考核的辅导员助理认真填写《中药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于2020331日(周三)1300前交至学院楼B304胡迪斐老师处。

2.所带班级辅导员评价(40%

结合辅导员助理日常工作表现和自评报告结果,各所在班级辅导员对相应的辅导员助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辅导员助理所带班级和班委的评价(50%

各辅导员助理所带班级班委认真组织同学根据《中药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考核评价表(班级学生)》(附件2)进行公正评价。这其中包含班委评价和班级普通同学评价。

五、考核定级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辅导员助理考评得分情况、工作实际表现,确定辅导员助理工作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50%

六、工作要求

1.遵循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工作原则,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考核成绩优异的同学,学院将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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